1. 填寫本申請表格前,請先細閱「2025-26年度香港教師夢想計劃申請指引」
    (可於香港教師夢想基金網站https://www.teachersdreamfund.hk/下載),並以中文填寫。
  2. 以下內容必須如實填寫。成功申請者須提供相關證明,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,或不誠實填報,本會有權撤回及取消計劃。
  3. 標示 * 的題目為必填項,如無相關資料,請填寫「-」,但請勿留空。


1 負責人姓名(中文) 負責人姓名(英文)
2 姓名(中文) 姓名(英文)
3 姓名(中文) 姓名(英文)
4 姓名(中文) 姓名(英文)
5 姓名(中文) 姓名(英文)
a.開始(月/年):
完成(月/年):

月/年 活動/事件 地點 對象 備註
1

預期成效 評估方法(請選擇適合者,可多於一項)
成品展示 口述分享 問卷調查 觀察報告 其他(請註明)
1
支出項目 支出金額(港元) 備註
{row_number} $
總支出 $
預計收入 金額(港元)
A. 擬向本基金申請資助的款項 $
B. 獲其他機構資助的款項 (如適用) $
C. 申請人自資 (如適用) $
D. 其他 (如適用) $
總收入 (A) + (B) + (C) + (D) $

首期收取獲批金額的50%,將於2026年10月,頒授禮當日支付;完成計劃後,憑單據按實報實銷收取或退回餘款。

申請人全權負責本計劃所有活動期間全部過程的人員與財產安全;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賠償費用,並應使「香港教師夢想基金有限公司」免於遭受任何索賠、訴訟或處罰。

申請人若遇到困難,未能按時完成計劃,須以書面向本會解釋或申請延期;若最終未能完成,須以書面正式申請退出計劃,並憑單據計算已實際支出的款項及退還剩餘款項。

1) 收集目的及用途

本基金就本申請所收集之個人資料,將用於下列一項或多項目的:

(a)項目申請之甄選、評審及行政處理;
(b)本基金的日常運作;
(c)安排公佈及宣傳;
(d)監察和評核獲基金資助的項目;
(e)對獲基金資助的項目採取任何補救或跟進工作;
(f)因應任何法例要求作出披露;
(g)進行研究;
(h)記錄和編制統計資料;以及
(i)任何與上述用途相關的目的。
2) 資料提供之必要性

申請者必須提供申請所要求的所有個人資料。如未能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,有關申請可能不獲考慮。

3) 個人資料的轉移

為了上述第1段的目的,香港教師夢想基金或會轉交或披露申請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予:

任何與本基金相關的人士、代理機構、承辦商或第三方服務供應商;
任何對本基金負有保密責任的人士;及
因應任何法例要求,本基金有責任向其披露資料的人士。
4) 查閱個人資料

在申請中提供了個人資料的人士有權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之規定,要求查閱和更正個人資料。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與本基金聯絡(電話:27956682)。本基金應查閱或更正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,可能需徵收費用。

5) 資料保存期限

未成功入選者之個人資料,將於該年度遴選程序結束後起計 2年,予以安全銷毀。


Signature



Date